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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与交通工程系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机械与交通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 审核人: 编辑: 来源:中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机械与交通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  日期:2023-09-12 11:13:1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职能责任更好的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现制定系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职责与总支委员、支委委员的职责。

    一、党总支工作职责

    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总支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二、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的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的工作,执行落实党总支会议制度和党政联席议事规则,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

    (二)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总支自身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委员的学习,督促将党总支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按时召开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作用。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四)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五)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推动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完成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六)负责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审定本院系年度财务预算,监督各项经费的收支与使用。

    (七)负责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

    1.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活动。

    4.根据党总支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负责基层支部上报的党组织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预审与公示,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7.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委员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拟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育管理、教育执法、教育监督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做好校内校外的宣传工作。

    5.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检委员

    1.负责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上级党的纪检监察和党总支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按规定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上级纪检监察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案件。

    6.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统战委员

    1.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经常了解统战工作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工作对象保持联系,向党外知识分子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鼓励统战对象为院系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5.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定期向党总支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6.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五)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党支部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时了解、反映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七、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了解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向本支部提出对党员表扬奖励的建议。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手续。做好党内统计、新转入党员的材料审核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兼统战委员)

    (二)宣传委员。做好本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课学习,拟定学习计划和方案,负责学习内容的确定、材料的准备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办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本支部工作。(兼纪检委员)

    (三)纪检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揭发以及党员的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

    (四)统战委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经常了解统战工作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中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机械与交通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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